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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整治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月度调度机制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29 15:30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现建立整治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月度调度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目标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打好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调度督导,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高效按期完成《整治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调度内容
 
  突出重点内容进行调度。其中,山东、河南省仅调度船舶配置改造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装置进展情况。
 
  (一)对有时间节点的重点任务(附件1)实行挂图作战。逐项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和作战图,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卡实节点、挂图作战。
 
  (二)船舶配置改造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进展情况(附件2),包括400总吨及以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100总吨至400总吨(不含400总吨)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设施使用情况等。
 
  (三)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建设以及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衔接进展情况(附件3),包括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覆盖衔接、新建接收设施、污染物接收量和化学品洗舱站建设等情况。 
 
  (四)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进展情况(附件4),包括雨污水、生产废水等环保设施排查整改情况。
 
  (五)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进展情况(附件5),包括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沿江主要港口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等情况。
 
  (六)船舶LNG加注站建设推进情况(附件6),包括船舶LNG加注站建设运营情况。
 
  (七)船舶污染物监管工作情况(附件7),包括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偷排超排查处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月度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做到压茬推进、一体推进。当前,要按照精准防控的要求,分区分级进行督导调度,湖北省和高风险地区的督导暂缓进行。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查找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形成汇总材料于每月底前报部。2月底请一并报送月度工作计划和作战图、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
 
  (三)加强督导问责。
 
  部按月汇总公布调度情况,结合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连续2个月工作滞后的省市,由部领导进行视频调度;对连续3个月工作滞后的地区,会同相关部门约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地市人民政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相应加强本地区的督导检查、约谈等工作。
 
  本通知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实施。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陈磊,电话:010-65292225,传真:010-65292642,邮箱:chenlei@mot.gov.cn。
 
  附件:1.重点任务清单和作战图 
 
    2.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进展情况 
 
    3.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4.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情况统计表
 
    5.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
 
    6.船舶LNG加注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7.船舶污染物监管工作情况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5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规划司、财审司、科技司、海事局。



   

附件1

重点任务清单和作战图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间节点

 

1

制定发布整治工作方案、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2月底前完成

 

2

建设改造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

东部6月底前完成,中西部年底前完成

 

3

建立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

6月底前覆盖长江干线港口、12月底前覆盖长江经济带港口

 

4

完成港口接收设施建设任务

东部6月底前完成

中西部干线港口9月底前完成、其他港口年底前完成

 

5

改造完善港口自身环保设施

6月底前完成

 

6

加快推动船舶LNG加注站立项、建设和运营

9月底前开工建设

7

“十三五”规划布局的水上洗舱站投入使用

12月底前完成

8

完成《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任务,着力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12月底前完成

1 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月度作战图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完成工可批复

完成初设批复

系统设计开发

完成系统设计开发,进行调试

基本功能实现运行并覆盖长江干线港口

系统稳定运行

完成长江经济带其它港口相关数据录入

基本覆盖长江经济带所有港口

 

2 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建设月度作战图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修订发布《建设方案》

东部省份港口80%覆盖、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75%覆盖

东部省份港口85%覆盖、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78%覆盖

东部省份港口95%覆盖、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80%覆盖

东部省份港口全覆盖、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85%覆盖

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90%覆盖

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95%覆盖

中西部省份干线港口全覆盖

中西部省份港口85%覆盖

中西部省份港口95%覆盖

中西部省份港口全覆盖

3 化学品洗舱站建设作战图

    一、趸船式洗舱站建设进展情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趸船开工建造

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按月填报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趸船建成

趸船安装

交工并联调

投入运营

    二、岸基式洗舱站建设进展情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主体工程开工

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按月填报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主体工程建成

形成实物工作量

交工并联调

投入运营

4 船舶LNG加注站建设作战图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开展规划选址、环保、防洪、消防等审批(备案)办理工作

完成工可批复

继续推进各项审批(备案)办理工作

完成初设批复

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审批(备案)办理工作并做好开工前准备

开工建设

按月填报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附件2

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进展情况

序号

船籍港

艘数

400总吨以上(含400总吨)船舶

100400总吨船舶(含100总吨、不含400总吨)

艘数

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的艘数

尚不具备收集处理装置的艘数

当月改造艘数

今年以来累计改造艘数

艘数

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的艘数

年度改造计划数量

当月改造艘数

今年以来累计改造艘数

1

2

3

合计

附件3

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1 新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港口名称

固定设施(个)

移动设施(辆、艘)

总数

其中,生活污水储存池(罐、柜)

含油污水储存池(罐)

化学品洗舱水储存池

垃圾桶(容器间、收集站)

总数

接收车辆

接收船

总数

生活污水接收船

含油污水接收船

多功能

一体船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1

2

合计

2 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覆盖衔接情况表

序号

港口名称

码头总数

垃圾接收设施已覆盖的码头数

垃圾接收设施已与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的码头数

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已覆盖的的码头数

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已与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的码头数

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已覆盖的的码头数

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已与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的码头数

1

2

3

 

合计

  填写说明:接收设施已覆盖是指码头已建有污染物接收设施或与第三方接收单位签订协议。

3 船舶污染物接收量统计表

序号

港口名称

船舶垃圾(吨)

船舶生活污水(吨)

船舶含油污水(吨)

化学品洗舱水(吨)

当月接收量

年度累计接收量

当月接收量

年度累计接收量

当月接收量

年度累计接收量

当月接收量

年度累计接收量

总量

转运处置量

总量

转运处置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总量

通过管道转运量

通过槽车转运量

港区内自处理量

1

2

合计

4 化学品洗舱站建设进展情况表

一、已建洗舱站改扩建情况

序号

港口名称

洗舱站名称

港区位置

当前洗舱能力(艘次/年)

改扩建后洗舱能力     

(艘次/年)

可清洗货种

改扩建后增加清洗货种

建设进度

1

2

LINK Excel.Sheet.12 J:\\14船舶污染物建设情况统计\\安徽省\\安徽省汇总-推进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附表.xlsx "3 洗舱站建设进展!R4C1:R7C12" \a \f 4 \h \* MERGEFORMAT

二、新建洗舱站建设情况

序号

港口名称

洗舱站名称

港区位置

计划洗舱能力(艘次/年)

计划可清洗货种

项目业主

建设选址

 建设进度

1

2

附件4

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情况统计表

序号

港口名称

码头名称

码头经营人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进度延迟原因说明

1

2

3

合计

项目总数

已完成项目数

完成率

附件5

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

1 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明细表

港口

名称

港区

岸电覆盖泊位名称

经营人名称

区域

泊位类型

新建/改造

吨级

岸电设施数量(套)

岸电单套设备容量
kVA)

电压(kV)

频率(Hz

是否《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任务

投资(万元)

设备厂家

本月使用情况

本月泊位靠泊船舶艘次

使用次数

接电时间(h

用电量(kWh)

填写说明: 

1. 区域:沿海或内河;

2. 泊位类型:集装箱、干散货(5万吨级及以上)、干散货(5万吨级以下)、客运(3000吨级及以上)、客运(3000吨级以下)、邮轮、客滚、通用散货、通用件杂、多用途、其他;

3. 频率:指定频或者变频。

2 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汇总表

泊位种类

 具备岸电供应能力泊位数量(个)

 使用岸电次数

 接电时间h

 

   用电量 (kWh)

本月新增

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高压

低压

高压

低压

 集装箱泊位 

邮轮泊位

客滚泊位

客运泊位

干散货泊位

其他泊位

合计

填写说明:

1.具备岸电供应能力泊位是指码头岸电设施符合现行标准,可以供船舶正常使用岸电的泊位;

2.高压:指输出电压为6000660011000伏等;低压:指输出电压为230400450伏等。
3 船舶受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汇总表

船舶种类

 具备受电设施数量(艘)

使用岸电次数

 接电时间

 

  

用电量(kWh)

 

本月新增

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本月新增

本年累计

高压

低压

高压

低压

 集装箱船

邮轮

客滚船

客船

干散货船

其他船舶

合计

填表说明:

1. 具备受电设施船舶是指具备符合现行标准的船舶岸电装置、可以靠港使用岸电的船舶;

    2. 高压:指输入电压为6000660011000伏等;低压:指输入电压为220380440伏等。

附件6

船舶LNG加注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序号

省份名称

港口名称

港区名称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建设进展

1

2

3


附件7

船舶污染物监管工作情况

序号

海事管理机构名称(地市级)

管辖范围

本月检查情况

累计检查情况

进港船舶艘数

检查艘数

偷排超排查处艘数

进港船舶艘数

检查艘数

偷排超排查处艘数

1

2

3

合计

填写说明:管辖范围需标注长江干线或支流,并明确具体管辖航段。